摘要
问:我公司2008年6月底与欧洲客商签订了一份近千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合同,由于是多年的老客户,按照惯例还是在出口后的6个月内付款.看到美元不断贬值,而欧元汇率稳中有升,便商定以欧元结算进行贸易.当时1欧元兑还人民币10.8元左右.但是,世事难料,转眼之间国际外汇市场风云突变,1欧元在达到兑还人民币11元的顶点后,几乎是直线下探,到了11月外商付汇时,欧元已贬值至1欧元兑还人民币8.7元左右,足足贬值了20%.这一单,我公司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利润,反而亏本了近15%.请问,如何防范汇率变化带来的损失,有什么好的建议?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9期15-16,共2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