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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局有收缴发票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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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们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日,所在地的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我们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情形.在没有作出税务处理的情况下,稽查局收缴了我们公司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及库存的发票.我们公司同意就发票开具问题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但由于稽查局收缴了发票,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请问,稽查局有收缴发票的权力吗?我们能否对稽查局的上述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作者 简荷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10期24-24,共1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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