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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与劳动关系处理(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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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协商变更能否变更劳动关系 主持人:我们继续上期的讨论。公司认为,已经与李某进行了协商,但协商不成。而公司所谓协商的内容是为李某提供某交通服务公司的工作机会。对此,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这只能视为提供就业信息,不能视为与李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观点二认为,如果工程有限公司保留其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应当可以认可为属于协商变更。
出处 《中国劳动》 2016年第6期54-58,共5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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