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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农药的定性和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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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假农药的概念,其实质是假农药的实际成分与其标明成分不相符,这是判断假农药的基本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最常见有以泥土、砂子、肥料等冒充农药,通常认定的根据是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出处 《江苏农村经济(品牌农资)》 2016年第5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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