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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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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五条写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但是我觉得,还应该加上公益诉讼的渠道,也就是说对于捕杀、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并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出处 《中国人大》 2016年第11期55-55,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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