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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标准,何以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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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是某机械制造厂的.工人.与工厂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未对工资标准进行约定。上班期间,公司每月通过工资单形式发放工资3200元。去年年底,由于生产线调整,公司决定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每月2500元的标准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及拖欠的11个月工资。请问,公司之前的工资单可以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吗?我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差额赔偿吗?
出处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16年第7期43-43,共1页 Modern 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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