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而在当前的音乐教学中,却忽略了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教师也没有很好地挖掘情感因素组织教学,学生并没有受到良好的音乐熏陶,提高音乐能力,形成良好的审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