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规范医疗行业医生们的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过度消费医疗情况的出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我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定点医疗机构将按《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服务协议》对单病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单病种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与经办机构实行按月结算支付。这样,对参保人员实施单病种医疗服务,并严格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医疗服务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积极性,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
出处
《财会学习》
2016年第12期200-20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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