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供给结构调整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精准发力、稳中求进,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了联系农民、服务农民的功能,在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商品化和品牌化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作者 崔宝玉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第6期20-21,共2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4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