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法的民族性研究应有广阔的视野,文章从法律发生学的视角纵向梳理商法民族性的生成和演进,即用历史主义观、文化学方法阐释其发展机理与脉络。同时运用比较法工具横向分析商法世界性与民族性两者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商事惯例、商事判例作为商法的两大重要渊源,其历经民族反复实践以及形成民族共同体内的法律确信可成为商法民族性的重要研究对象。在法官自由裁量和法院能动司法两大情境中,商法民族性因素或可间接发挥价值引导功能,或可供直接援引适用。因此,商事审判应成为民族性研究的核心领域。
基金
2014年度广西高校重点科研项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然人流动模式下劳工权益保障:实践路径与法律协调>
项目批准号:ZD20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