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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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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数据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或者还之于民,与取之于民服务于民不一样,还之于民是把数据还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去使用,而且除了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其他的数据都应该开放给公众。
作者 郑磊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第11期38-38,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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