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3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校闹’折磨大学校长”的文章,报道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胡海岩在北京理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当了5年的被告且没有一场胜诉的记录,除了承担败诉的后果,高校的管理人员还要时刻在发生悲惨事件后面对家长“闹校”的现象,甚至要和一群提供“全班人马、全部道具”等专业闹校服务的“校闹”打交道。在提倡依法治校的今天,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当下,高校和谐家校关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理论和重要性两个方面阐述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必要性,力求建设和谐家校关系下的教育净土,完善依法治校理念下的教育环境,完成教育目标。
出处
《教师》
2016年第17期118-1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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