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时期董必武法律思想的现实意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董必武在法治建设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从建国到1958年我国的法治事业顺利前进,更重要是他脚踏实地治学精神,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有了更深远的现实意义。
作者 曹月梅
机构地区 兰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119-121,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董必武选集编辑组.董必武选集[c].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418.
  • 2董必武文集编辑组.董必武法学文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56.
  • 3董必武法学文集编辑组.董必武法学文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52.
  • 4公丕祥.董必武的司法权威观[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6,24(1):15-22. 被引量:7
  • 5欧宁.董必武司法监督思想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8,27(11):83-85. 被引量:2
  • 6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1—0I/01/c_1113810966.htm,2015—01—01.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7

相关主题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