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绕“强制阐释论”,张江先生与周宪、王宁和朱立元先生进行了一系列的通信讨论,分别在国内一些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刊下面推出的,是他们四位的第八组通信.这组通信,主要围绕对文学文本的阐释是否符合作者的本来意图而展开.张江先生认为,这涉及批评的伦理,不应该把作者所没有的意图强加给作者.周宪与王宁先生认为,应该区分“意义”(meaning)和“意味”(significance),前者是文本本来所具有,后者是文本对读者的影响.周宪认为,阐释是两者“协商”的结果,王宁认为,阐释要多元化,即兼顾两者.相比之下,朱立元先生的观点则更具挑战性.他认为,第一,作家的意图会随着写作的进程而改变;第二,难以找到衡量批评是否符合作家意图的客观标准;第三,批评实践也表明,批评家们并非在寻找作家的意图.从这组讨论可以看出,几位先生所涉及的是一个文学批评史上的大问题,讨论到此远未结束.20世纪中期的“新批评”派曾经提出过“意图谬误”,我们今天能否走出“新批评”,将批评再往前推进一步?怎样才能建立批评伦理,建立“新批评”之后的批评学?显然,要做的事还很多.本刊发表这一组通信,希望能引起进一步的讨论.
出处
《中国文学批评》
2015年第2期4-19,共1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iterary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