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大数据被作为最具潜质的战略资源及金矿被挖掘,并作为产业推进,但作为大数据产业核心的数据交易,其资产评估、定价还未形成机制。在世界范围内并无成熟经验的背景下,大数据的交易定价机制是市场发展的瓶颈。笔者基于大数据市场交易类型的选择,分析不同类型的数据,采不同的定价模式。同时认为,大数据交易还需要相关的政策、法律给予支持和配合,形成良性成长的、具备前瞻性的定价模式。
出处
《新经济》
2016年第18期3-4,共2页
New Economy
基金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4年度课题项目"大数据权益研究"(2014B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