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思,明代直隶大名府(今属河南)人,嘉靖年间较有影响的文学家,曾与谢榛(1495—1575)、卢枘(1507—1560)、李攀龙(1514—1570)、张佳胤(1526—1588)等文学家,陈耀文(1524—1605)等文献学家过从甚密。①可见,对于孟思生平家世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推进对孟思等一批明代历史人物的研究,也可以补充和深化对特定历史阶段社会状况、人文状况的认知。比如研究卢楠时,卢氏如何蒙受十年冤狱以及如何洗脱冤屈等,孟思在《孟龙川文集》(下文简称“《文集》”)卷2《卢生篇》、卷11《报卢次板书》、卷18《祭卢次椴文》等诗文中,曾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记录;而卢槽也在其《蠛蠓集》②中,对孟思如何竭尽全力为自己洗脱冤屈而努力的事实给予了详细的记载。因此,若要清晰地梳理出卢槽冤案的详情,就应对孟思及其生平有所了解。经过考察可以看出,孟思其实是在自己科场极为不顺利。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2016年第6期90-94,共5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