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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区经济适用房问题探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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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适用房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是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的目的在于实现"住房公正",帮助中低收入者购房,是政府住房调控的一种方式。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制度改革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这是第一次完整地表述了经济适用房。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基本上确立了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1998年7月,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的若干意见》,各项政策、改革内容、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2003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及建设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得以迅速发展。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继续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使低收入家庭有房可住的目的。住房是人们的一个重要需求,政府有责任去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作者 李思林
机构地区 辽宁行政学院
出处 《中国市场》 2016年第25期169-170,共2页 China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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