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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胎儿鉴定新规最高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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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正式出台,并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器械销售给无购买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出处 《方圆》 2016年第9期5-5,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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