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重庆市被确定为全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省市。重庆市相继在"面"上选择涪陵、渝中、南岸、大渡口、北碚、梁平、忠县、垫江、石柱9个区县,以城市管理领域为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在"线"上选择交通和文化领域,组建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统一行使领域内的行政处罚职能;在"点"上,集中在江津区白沙镇探索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镇域内的规划、建设、环保、农业、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6年第6期31-33,共3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