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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布第33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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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全省第33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6个月,名单涉及18家单位,5名个人。这些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未经消防验收檀自投入使用等十几类行为。
作者 李建平
出处 《中国消防》 2016年第11期53-53,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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