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则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基础,维系着自治单元的稳定,而作为规则体系中的自治规则对自治单元的稳定起着基础形塑作用。当前以行政村为基本自治单元的村民自治,由于其基本自治单元范围超出了自治规则的约束边界,自治规则的约束力日渐式微,村民自治基本处于一种规则不在场的状态。因此需要重构基本自治单元,实现基本自治单元与自治规则的统一。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41-47,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让自治运转起来的‘微自治’研究"(项目编号:15YJC8100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