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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需对公众做哪些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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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垃圾分类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公众的环境意识、分类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决定了垃圾分类实施的效果。因此,各级政府、各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对公众做出全面引导,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的覆盖面,达到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
出处 《广西节能》 2016年第2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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