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广州市"三大类"社会鉴定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以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广州市所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力资源现状进行调查,并根据鉴定类别的不同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截止2016年3月,广州市共有"三大类"鉴定机构29所,共计346名司法鉴定人,其中法医类数量最多,机构数和人数分别占到53.67%、59.24%;鉴定人平均年龄超过50岁,年龄梯队有老龄化倾向,30岁以下年轻人仅占1.4%,而60岁以上老年人占到26%;司法鉴定人专职率近90%,硕士以上学历占46.3%,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60%,鉴定人平均工作年限为15.5年;三类鉴定人在学历层级和工作年限上存在差异。结论: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要重视司法鉴定人才培养,逐步优化老、中、青年龄梯队,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确立分类管理理念,创新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体制,探索社会鉴定机构公共财政专项保障制度,从而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出处
《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第7期293-295,共3页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