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迁领域常出现混混暴力,混混暴力资源不仅成为其自身的独特禀赋,还成为可交易、可流通的市场资源。混混暴力市场化更多是政府缺位问题而非越位问题。地方政府为了规避行政风险,退出征迁一线,将业务承包给开发商和征迁公司,任由各社会主体自行谈判,在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企业公司与征迁户为了争取更多土地增值利益,双方都可能选择援引混混暴力向对方施压,征迁博弈呈现无序化。化解征迁矛盾需加强对各种暴力的监控,而不是一味放弃政府责任交由社会主体介入,应依据司法机构界定政府暴力与私人暴力,同时通过基层民主协商将谈判双方诉求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
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3-18,共6页
China Youth Study
基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福建省征地补偿协商民主机制研究"(FJ2015C049)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