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法治有序推进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不能陷入"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中。"宪政"是一个有着强烈意识形态色彩的特殊名词,它指代的是以"多党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我国所推行的"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具有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缩写为"宪政",陷入西方的话语陷阱之中。在民主政治上,提出我们的新话语、新概念,这是我们在国际社会掌握话语领导权的重要举措。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1-137,共7页
Studies on Marx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