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积极培育公民精神,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构建完善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通过长期努力,我国在公民精神培育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然而,当下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形势下,公民精神培育依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必须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体系的各子系统内进一步大力培育公民精神,即通过民主立法,弘扬公民政治参与精神;通过依法行政,在良性互动的国家-公民关系中培育公民守法精神;通过公正司法,在公平正义的案件审理中培育公民理性精神。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03-106,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研究"(14AZD15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