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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风险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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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务院在东北地区改革试点基础上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此后、国务院国资委、人社部、财政部等部委相继下发一系列通知及规范性文件,督促有关中央企业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着力解决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发展历程久、存在问题多。
机构地区 国家电网公司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16年第6期58-59,共2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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