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条第(一)项第1目修改为:“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二、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6年第5期29-29,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