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85年4月,李鸿章在中日天津谈判中同意从朝鲜撤兵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既有驻朝将士思乡心切、急欲回国的现实因素,又有基于"外须和戎,内须变法"前提下的对日妥协的考量,更有在"不沾不脱"原则下恪守宗藩体制的深层次战略预期。可以说,前两者是撤兵的枝节因素,第三条则是撤兵的根本原委。遗憾的是,后世治史者没能洞察李鸿章的良苦用心,反而是沿着线性因果的思维方式,误取误读,痛加贬斥,将原本纵横交错、复杂多变的历史事实,弱化为一条线索清晰、答案明确的人为设计流程。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19-129,共11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2013年山东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从闭关到开放:朝士视察团研究"(项目号13BLSJ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