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了执行力,治安管理的目标将落空。广州市养犬管理的地方法规基本废弃,主要原因是警力不足,工具落后;处罚程序繁琐,执法力不从心;多头管理,效率低下。针对这些问题,立法对公安机关增职加权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必须充分考虑可操作性设计,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借鉴境外成熟的经验和办法。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48-153,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课题"构建公共安全体系下流动高危人口突发事件的管控研究"(项目编号:14BGL1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