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布斯式的契约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与遵守契约相比,不遵守能够带来更大收益,追求自身利益增长的愚昧之徒还会遵守这种契约吗?霍布斯认为,愚昧之徒遵守契约是理性的,理由是遵守契约的长期收益会压倒破坏契约的短期收益。这种理由与他对理性人的心理利己主义的预设相冲突。如果能对霍布斯的理性概念进行合理限制,并且假设愚昧之徒违反契约的行为能够被察觉,那么就有理由相信他遵守契约是理性的;即使愚昧之徒违反契约的行为不被察觉,基于对可能受到的惩罚的考虑,他也仍然有理由遵守契约。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43-148,共6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13CZX07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六批特别资助(2013T6033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1批面上资助(2012M51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