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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国家能源局明确:地下管廊实行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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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鼓励电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出处 《建筑技术开发》 2016年第6期142-142,共1页 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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