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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失业可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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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我1998年参加工作,一直由单位和我个人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2012年9月因企业进行改制,我被列入裁员之列而失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我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2013年9月,经政府就业机构介绍,我进入某学校做后勤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我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学校继续为我缴纳失业保险费。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年第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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