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刑法文化重视反腐立法,对腐败犯罪的规制范围广泛,重视对官员的管理,强调官员个人修养和法律平等。但是,其权力监督制约难以真正实现,官员特权使法律平等流于形式,对腐败犯罪的治理缺乏一贯性,片面崇尚严刑峻法的威慑作用。因而既有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又存在诸多历史教训。当前我国应当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执行,做到有罪必罚,注重刑法之外的反腐配套机制建设,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反腐败教育,从而实现对腐败犯罪的科学防控。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4期65-69,共5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2014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研究"
项目编号:2014BS053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