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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停止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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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近是印发《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号),其中.自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列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范围.继续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使用”.
作者 仲启谐
出处 《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 2016年第1期18-18,共1页 Structures Units & Units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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