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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定36个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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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部网站消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教育部最终确定36个地区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验区将开展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方面试点,实验周期为三年(2016-2018年)。
出处 《中国农村教育》 2016年第6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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