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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率先试点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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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口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从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
出处 《党课》 2016年第12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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