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欧盟领域内追逃追赃的经验,尤其是欧洲侦查令的出现为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素材。整体来看,欧盟现阶段已拥有完整的追逃追赃法律体系,欧盟法与成员国国内法不断协调并凸显"自由、安全与司法区域"目标。要完善我国追逃追赃工作,需要树立法治化、科学化、一体化的理念,并将其纳入警务与刑事司法合作当中;适时修订《引渡法》并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平衡国家主权、侦查权以及公正与效率关系,充分保障在逃人员及相关人的权利;摸索适合我国的合作方式,如签订协议作出特别安排、建立联合侦查小组等;与此同时,需要定时评估追逃追赃机制的优劣,为下一步改进指明方向。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62-74,共1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欧盟警务与刑事司法一体化对我国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启示研究"[主持人:肖军
课题编号CLS(2015)D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