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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321”模式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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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6月初,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再传捷报:因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这是大学城检察室自2015年初成立以来,被评为福建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单位、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被推荐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候选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85-18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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