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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新鲜大蒜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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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6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新鲜大蒜作出第20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深圳市鑫博大实业有限公司、潍坊虹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凡玛兰地贸易有限公司和济宁圣泰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单独税率企业倾销幅度为2.75美元/千克。中国普遍税率为4.71美元/千克。同时,取消对金9县凯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本次行政复审调查,因其在调查期内存在对美非善意出口交易。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6年第7期13-13,共1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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