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民间资本市场"一直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民间资本的规模巨大,相较于正规金融机构的高规格监管,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相对宽松,因此广大中小企业,个体自然人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同时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衍生出P2P,第三方支付以及网络众筹等新的融资方式,继而产生了一个新的互联网型民间借贷市场,相比传统型的民间借贷市场,对其监管方式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文章试图通过就这两个不同的民间借贷市场从法律层面提出不同的监管意见,以求为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有所裨益。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第7期123-125,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基金
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论民间借贷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114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