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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践行“四种形态” 重典整治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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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量大面广,是浙江省嵊州市长期以来积累的历史顽疾,既影响农村违法建设整治和"无违建市"创建,更影响农村党员干部自身形象和在群众中的威信。今年5月以来,嵊州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十个一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典整治农村党员干部非法"一户多宅"。
作者 袁立明
机构地区 嵊州市委办
出处 《地球》 2016年第7期84-85,共2页 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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