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用足、用好、用活海量数据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监管,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大数据是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生活密切交融的产物,具有海量性、快变性、异构性和分布性等复杂特性。毋庸讳言,“大数据+市场监管”传递出的是现代化手段与社会治理功能相融共促、相得益彰的高科技、高效能特点,当大数据遇到市场监管,大数据的社会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发挥.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6年第5期25-27,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