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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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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体系。笔者认为,要使图书馆事业继续繁荣发达,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定要有较为完善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当前,应该加强公共图书馆立法,在国家法律出台之前,各地应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开展地方立法。
作者 田晓华
出处 《人大论坛》 2016年第6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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