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法律逐步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今天,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政府监管部门要转变观念,从社会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在进一步完善立法、严格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明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诚信、行业自律;鼓励大众传媒实施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费者保护机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开创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更严明,企业行为更负责,社会监督更有为,民众消费更放心"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3期147-148,共2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