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这对于当前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何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存在哪些难点?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对依法治教中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六个追问,从宏观到微观来透析这一话题。法治是现代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