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析美学史上,所谓的"比尔兹利-迪基之争"就是关于审美与非审美的争辩。美国美学家门罗·比尔兹利是"审美经验"的坚守者,而另一位美国美学家乔治·迪基则是"审美态度"的消解者,二者思想南辕北辙并直接发生了交锋。比尔兹利提出了一整套艺术的"审美定义",并不断地在为这种定义进行辩护,比如晚期的他将审美经验的标准定位为:对象的引导性、感受自由、距离效应、积极发现和完整性。与之相反,迪基则发文指责审美经验乃为神话,对比尔兹利的思想进行批驳,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艺术非审美定义,也就是"艺术惯例论"的新定义。在这种批评的压力之下,比尔兹利继续撰文反思自己的审美经验观念,既维护和发展了自己的观点,也对相应的批评作出了积极的回应。这种争辩恰恰构成一种张力,对于我们去思考艺术与审美的关联,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21-27,共7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ZX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