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成立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法律专业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高职高专法律专业教育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但目前国内多数高职高专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上沿袭了法律人才传统的培养模式和教学原则。我国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原则主要围绕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展开,更多的关注理论素质培养,而忽视职业技能训练。背离了高职高专类法律人才在培养上实践性、职业性的本质和要求。因此,培养适格的高职高专法律人才,促进高职高专法律教育体制及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原则变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02-105,108,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13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等职业教育法律类专业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13JGZ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