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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育惩罚需要遵循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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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其一,目中有人。人是教育的主体,是整个教育活动中的核心。不管是教育内容的选择,还是教育方式的使用,都必须以人为本,以服务人为中心。教育惩罚也当如此。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惩罚手段,首先要把孩子们当作一个人,一个正在发展的人来看待,而非物件。当年陶行知先生任育才学校校长时,对一名用砖头砸同学的男生采用四块糖的教育方式之所以成为经典案例,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种惩戒方式给学生以尊重、理解和信任,是立足于人的惩戒。
作者 于德明
出处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16年第7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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