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教师是重庆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力量,承担着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作为中小学教师选拔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该制度是1986年首次职称改革时根据当时情况建立的,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两个职称系列,中学教师最高职称档次设置到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职称档次只设置到小学高级教师(中级),存在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的问题,不利于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调动积极性。